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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4-00245 时间:2024-08-1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贯彻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我局于2019年2月新组建成立,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管理股和基金监管股五个股室,下设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和医疗和医保监管服务指导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054.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3.13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本年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05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4.2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05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88万元,占9.01%;项目支出6418.36万元,占90.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054.24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833.13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本年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2.13万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本年度全部进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没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4.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4万元,占0.96%;卫生健康支出6924.59万元,占98.16%;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47.01万元,占0.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2.34万元,支出决算为705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2万元,支出决算为6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没有进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8.10万元,支出决算为692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没有进入年初预算。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帮扶干部补助经费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没有进入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72万元,支出决算为4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1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4万元,下降30.21%,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  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内本部门没有外事接待事务,没有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内本部门没有其他国内公务接待事务,没有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  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4万元,下降30.22%,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8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时间较上年长,参会人数较上年多,还包管乡镇参会人员食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621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87%。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1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业务指标完成较好,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与能力提升部分)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2:绩效目标自评表)。

1.“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25万元,执行数为6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强化医疗救助规范化管理;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保证人民的正常生活;政策知晓率≥80%,救助对象满意度≥85%.。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当年收支平衡、结余率理想;实现了救助对象全覆盖和统筹区域内和省直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报全覆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当前老百姓普遍反映缴费标准高,参保积极性较往年下降,导致选择性参保现象较为突出。加之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有的长年累月不回家,给参保筹资带来重重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二是对乡镇、社区城乡居民医保专干培训。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进展顺利,保质保量地完成了2023年工作任务。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完成了既定目标,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持续加大欺诈骗保的打击力度,规范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健康运行。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加强群众对医保扶贫政策、医保报销政策等相关政策的知晓度。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经办机构服务人员等人才队伍的建设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医保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加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的满意度。通过调研、督查、召开会议等工作,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完成年度总体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4、5: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为残疾人就业保障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离岗创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城乡民居医疗费用补助的救助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2:2023年绩效目标自评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附件3: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县级配套资金)

附件5: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