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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天水知音律师事务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4-00241 时间:2024-08-1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5号》、《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1、负责按照授权依法完成律师业务,20231-12月份共办结各类案件97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件、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2件、法律援助6件。法律顾问案件2件。法律咨询240余人/次,法律讲座4人/次。

2、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在2023年期间指派律师到秦安县人民法院、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值班,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截止今日,我所法律援助值班121余人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60余人次。

3、积极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组织律师与秦安县五营镇33个村、王铺镇30个村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简历微信群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实现便捷、普惠式公益法律服务。

4、所按照市律协、县司法局要求,按时上报月工作统计报表,季表,信息简报。


二、机构设置

天水知音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律师工作室等2个机构。我所事业编制6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5.54万元,收较上决算数增加26.89万元,增长93.9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5万元,占90.83%项目支出5.09万元9.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5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89万元,增长93.92%主要的原因是人员的调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9万元,增长93.9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压缩减少,人员调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4万元,支出决算为5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1万元,增长82.4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入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压缩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2022年比较,没有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比较,没有变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软件升级改造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想象力没有变化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工作的正常运行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5.54万元。同时,对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55.5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绩效评价自评表)。2023年专项业务费年度申请预算0万元,实际到位0万元(其中:2023年财政拨款55.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截止2023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55.54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支出,办公经费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