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组织、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反邪教斗争不断深入。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组织开展公路、输油气管道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及护路护线等专项组工作的检查考核。
10、加强基层国家安全人民防范组织建设,有效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切实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外交等各方面利益和安全。
11、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2、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3、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编制数为19人,其中:公务员管理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为16人,其中:在职干部16人(公务员管理10人,事业干部6人),独立编制机构数共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秦安县委政法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根据部门决算有关规定,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1户,即委本级,为公务员法管理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93.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9.79万元,下降20.81%,主要原因是全县雪亮工程支出、“秦安眼”公共视频监控租赁费、综治中心平台运营服务费等项目由于财政资金不足未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81.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8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8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55万元,占53.04%;项目支出226.25万元,占46.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93.9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29.79万元,下降20.81%。主要原因是全县雪亮工程支出、“秦安眼”公共视频监控租赁费、综治中心平台运营服务费等项目由于财政资金不足未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79万元,下降21.22%。主要原因是全县雪亮工程支出、“秦安眼”公共视频监控租赁费、综治中心平台运营服务费等项目由于财政资金不足未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73万元,占80.89%;公共安全支出15.00万元,占3.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6万元,占9.58%;卫生健康支出9.25万元,占1.92%;农林水支出4.59万元,占0.95%;住房保障支出17.07万元,占3.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1.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司法救助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6万元,支出决算为4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5万元,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7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06万元,增长30.36%,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去世的抚恤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等。
公用经费14.8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22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视联动力视频会议系统、重症精神患者住院治疗费用、驻村帮扶工作补贴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