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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4-00206 时间:2024-08-1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森林公安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命令和公安部的规章、决定、指示。

2、依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查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3、加强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查处林区的治安案件。
  4、预防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扑火队伍建设,保卫林业生产安全。
  5、加强联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防火、防盗能力。
  6、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7、制定森林公安装备标准,参与编制森林公安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协调警用物资的调拨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大队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是120平方米。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1人。退休4人。均属财政供养人数。

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7.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61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45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45万元,占99.47%;项目支出1.00万元,占0.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7.4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61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1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0.99万元,占8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9万元,占9.33%;卫生健康支出6.67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12.31万元,占6.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2万元,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6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5万元,下降30.72%,经费困难。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收入。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万元,下降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6万元,下降30.74%,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办公经费减少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8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专家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资金。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资金。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7.45万元,执行数为187.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秦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整体绩效目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即在对实际补助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等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科学的评分,同财出具详细的综合考评结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