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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4-00204 时间:2024-08-1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监督和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工作。

9.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1.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

2.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协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起草、审核综合性文件和报告。

4.负责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和电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机密、综合统计、信访保卫等工作。

5.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7.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干部职工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的推荐、考察和离退休干部的审核批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全系统的争先创优工作,办理机关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表彰奖励;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2.拟定全县法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乡镇普法对象的考核、培训、考试及普法评先选优。

5.参与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和典型经验的推广。

6.负责全县严打、禁毒等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和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

3、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拟论证工作。

4、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系统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复议工作。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指导、管理全县公证、律师工作。拟定全县公证、律师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律师、法律顾问、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3.拟定律师、法律顾问、公证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并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的年检注册和公证员年检注册的审核呈报工作。

5.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并负责对违纪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的调查工作。

6.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配合办公室做好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受理全县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申请,负责审查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的申报资料和材料;受理全县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的申请,审查申请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具备的条件和相应的申报材料。

8.负责办理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职业人员名册编制、名册公告的信息采集、汇总和整理工作,负责司法鉴定职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材料的核实和报送工作。

9.受理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职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投诉;负责司法鉴定执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和业务统计工作。

(五)政府法律事务股

1.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事务工作的开展。

2.拟订全县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指导社团组织的法律事务工作。

3.负责全县政府法律事务及执法人员的年检注册、业务培训、表彰和惩戒;受理全县政府法律事务问题的举报、投诉。

4.负责全县政府法律事务的统计分析、理论调研,组织开展政府法律事务社会宣传。

5.开展政府法律事务的其他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

1.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98.2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9.52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办案费用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39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8.2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9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56万元,占84.79%;项目支出212.71万元,占15.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98.2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39.52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及办案费用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52万元,增长11.08%。原因是人员经费与办案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万元,占0.26%;公共安全支出1046.19万元,占74.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9万元,占14.14%;卫生健康支出44.02万元,占3.15%;农林水支出25.46万元,占1.82%;住房保障支出81.27万元,占5.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4.48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办案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69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89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变化,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变化,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变化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1,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软件升级改造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88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业务和办案数量的减少。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1%。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顺利实施,经费支出合理合规,较好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得到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县政府法律顾问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县政府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上半年法律顾问为全县各级政府、部门起草与修订合同12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理。2023年县政府法律顾问经费绩效自评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秦安县司法局2023年项目支出自评.doc 秦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报告.doc 秦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