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方案、应急预案。
(三)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县耕地保护政策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承办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五)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负责全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
(八)依法管理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监督管理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探矿行为。
(九)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十)参与拟定全县国土资源有关资金、资产方面的政策,依法负责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负责编制单位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十一)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制度,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
(十二)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国土资源局是秦安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综合部门。局设下属机构13个,单位性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7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在职人员67人,其中行政正式编制17人,事业正式编制50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5.87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172.30万元,下降88.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5.8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518.87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7449万元,增长5.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薪。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41.96万元,增长2688.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增多。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813万元,增长161.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多,养老和年金基数增大。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4.农林水支出8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4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高标准农田项目增多。
5.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600.69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5.8919万元,增长18.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经费等相应增加。 。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8.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59万元,下降48.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节约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74.72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