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审批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机关内设机构;审核和调整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机关人员编制;审核和调整县、乡两级党政群以及政法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总额
4、负责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结构管理工作;审核县、乡两级党政群及政法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限额和人员结构比例。
5、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工作;审核和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和县直各部门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负责审批县直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6、负责拟定和完善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管理及空编补员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及空编补员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秦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发〔2010〕18号)精神,秦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又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县委机构序列。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政工、人事、劳资和党务政务、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公文审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采编上报及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和有关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印鉴管理、信访接待和人大政协“两案”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经费的年度预算、日常支出和机关财务、财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性机构编制政策、规章和制度的拟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考勤工作;负责政务接待、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股
拟订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措施;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联系双重领导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审核、调整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和经费开支渠道;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补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协助机构编制督查组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收集汇总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资料;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年报工作。
(三)机构编制督查股
拟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针、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落实;督促检查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负责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机构编制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系统的廉政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
县编办机关核定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核定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县编委督查专员1名。目前,实有人员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督查专员1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县事业登记管理局为参公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核定领导职数2名),实有人员2人(其中:实配领导1人)。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名),实有人员6人(其中:实配领导1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84万元,增长20.6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及增人增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33.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84万元,增长20.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及增人增资。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84万元,增长20.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及增人增资。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86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8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