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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2018年安伏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安伏镇 索引号:1607571367339385 时间:2018-01-3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2018年安伏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上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2、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加快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农材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抓好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和规划,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拓宽服务渠道,健全和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建立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度等多种措施,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要着力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做好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根据省委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设立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设置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群众团体机构。设置了5个党政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了6个事业机构:农技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管理所、综合文化站、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动物疾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乡政府驻地在安伏乡杜寨村。
  本年初在职职工93人,其中:实有行政26人,大学生村官2人,事业64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退职18人,遗属11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4.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5.9万元,增长10.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616.4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6.35万元,增长17.2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万元,主要为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三)非税收入:
  2018年我单位非税收入 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3万元,与2017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费用。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52.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 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04.88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 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  个,涉及51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秦安县2018年安伏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