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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安县2018年林业局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07570999275191 时间:2018-01-3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2018年林业局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林业建设工作。拟订林业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制度和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管理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并组织开展调查、监测、评估、发布相关信息。
  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和中长期规划、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工程的执法监察、检查验收和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监督管理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以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宣传;负责全县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工程、部门绿化、城市绿化、古树名木及跨部门的重点绿化工程成果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全县林果产业发展工作。制定林果产业的中长期规划、果农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林果、森林生态旅游、花卉、林果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拟订林果业产业的有关标准。
  5、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程。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监督林木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全县林地、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察、督办和查处;指导全县林政管理、林政稽查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利用,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物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济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的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9、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0、负责全县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有关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的林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11、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协调、督办或直接侦破重特大森林案件;指导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12、指导林业建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乡镇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指导全县林业职工教育、宣传和林果业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是0平方米。核定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7人,事业工勤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数54人,行政编制10人,其中工勤2人;事业编制44人,其中工勤13人。离退休23人,其中行政离退休8人,事业离退休15人;其他人员16人,其中退职2人,遗属补助13人,精简下放1人;均属财政供养人数。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17.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35.89万元,增长21.7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17.38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672.9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61.76万元,增长83.48%,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提标。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224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44.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24.75万元,增长23.37%。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6.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财政统发转社保,相应支出减少。
  2.农林水支出1768.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99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的支出。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0.04 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市有关单位到我局调研、交流、指导任务增多,致使公务接待费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3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   2.3万元,增长 1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今年造林任务增大,森林病虫害防治任务繁重,致使项目用车费用相应增加。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99.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8.85万元,增长1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2.商品和服务支出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1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99万元,增长12.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其他支出2244.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24.7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专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69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2.2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秦安县2018年林业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