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政协机关设1个办公室,5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与学习宣传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民族宗教与三胞联络委员会。
县政协办公室是县政协机关的综合协调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以县政协名义召开的全委全、常委会会议的筹备,机关文秘、信息、接待、财务、后勤,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服务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提案与学习宣传法制委员会是依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征集提案,并审查立案,根据提案内容,确定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推动政协委员及有关人士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宣传统战理论、政协知识和委员先进事迹,组织委员围绕全市社会保障、公安司法、民政、社团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和座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或意见。
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和联系相关界别委员及有关人士,就工业、交通、城建、金融、商贸及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座谈讨论和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和联系相关界别委员及有关人士,就全县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反映相关界别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文史资料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推动委员及各界人士,在继续挖掘新中国成立前政治、军事史料的同时,加强对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史料、少数民族史料、港澳及海外史料,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三亲”史料的征集、研究、整理和编辑出版与交流发行工作。
民族宗教和三胞联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联系少数民族、宗教、台胞台属界政协委员及有关人士,就民族、宗教和“三胞”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为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献计出力。
二、机构设置
政协机关设1个办公室,5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与学习宣传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民族宗教与三胞联络委员会。
全机关行政编制19人,其中行政工勤5人,实有行政在职人员24人,其中行政工勤3人,退休28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4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3.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4.71万元, 下降7.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公务用车改革压缩公车支出等。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433.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4.71万元,下降7.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公务用车改革压缩公车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0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6.87万元,下降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运行维护费压减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16万元,增长6.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7年没有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未列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相关费用压减,2018年未纳入预算。
4.培训费0.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业务增加,2017年培训费未纳入预算。
5.会议费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2017年会议费未纳入预算。
{C}6. 机关运行经费32.8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86万元,增长1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将会议费、培训费纳入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25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2.14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