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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2018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07312911247456 时间:2018-01-3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2018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畅通。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年度初检初审和送检工作。
  4、负责“五小”车辆及驾驶员注册入户和驾驶证办理。
  5、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教育及宣传阵地的建立、组织工作。
  6、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教育和处罚违法当事人。
  7、指导和落实有关单位和安委会的安全管理工作。
  8、承担重大节会、旅游热线的交通安全保障和交通警卫任务。
  9、按规定足额征收、上解安全管理费和车辆管理规费。
  10、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交警大队内设综合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分所、秩序宣传中队、城区中队、莲花中队、道路中队、王甫中队、法制中队和指挥中心,承担着全县国省道及县乡主干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有在编民警17人,其中党员17人,占总人数的85 %,大专以上学历17人,占总数的100%,平均年龄39岁。配备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1人,副科9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4人,有交通协管员104人(其中,从农机管理站借调7人,农机监理站借调10人,借调乡镇转业士官13人,招聘社会公益性岗位74人),工勤5人,共计126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89.3016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3.84 万元,增长2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协警人员增加,自筹工资资金增多。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3016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具体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6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16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75.39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27.2776  万元,增长 18.4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协警人员增加,自筹工资资金增多。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3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4.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71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113.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90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3.904万元,增长42.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解放路护栏安装和解放路标志、标牌、停车位的施划。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9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29.6624 万元,下降14.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壹人到龄退休,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16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0384 万元,下降34.6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财政统发转社保,相应支出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我单位非税收入1492.2653 万元。主要是交通罚没款和行政性事业收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出国公务活动。          。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接等支出。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5   万元,下降65.7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费用。
  4.培训费0.89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0.23   万元,增长 25.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业务增加。
  5.机关运行经费 14.16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08    万元,下降36.3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财政统发转社保。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372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942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9.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1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有执勤执法用车6辆,摩托车5辆,大队业务技术用房2000平方米,中队办公用房400平方米,科目二考试场20亩。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74.850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秦安县2018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