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宣传国家食品药品政策。
2、负责消费、流通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开展消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报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4、负责监督管理、报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信息。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管。
6、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报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7、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8、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9、贯彻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10、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
11、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12、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餐饮消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共设股室5个,直属单位2个(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及17个派出机构(各乡镇食药监管所)。现有干部职工共113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864万元,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
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万元,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我单位非税收入预计10万元。主要是卫生质量检验收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206 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