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协调管理全县卫生计生资源的配置,制定符合本县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的标准,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设,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依据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标准对全县公共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放射卫生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县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灭鼠、杀虫消毒药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依法监督管理血库的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工作者、文化、事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平衡的政策措施。
3、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4、制订并实施全县妇幼卫生计生、优生优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落实农村卫生计生、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初级卫生计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指导并监督初级卫生计生保健条例的实施。
5、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学教育、医学科技的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6、制订并实施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计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计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计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中医药工作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负责全县中医中药工作的行业管理;对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8、管理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抓好卫生计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干部管理。
9、建立和完善全县卫生计生统计、信息系统。管理卫生计生统计与信息工作,指导和管理卫生计生行业群团组织的工作,做好本系统信访工作。
10、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县卫生计生技术力量,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以及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11、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监测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3、依法管理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14、贯彻落实有关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编制全县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15、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实施。
16、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承担原劳动局的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8年卫生计生系统预算公开单位30家,其中行政机关单位1家,县直事业单位7家(合管办、红十字会、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监督所、妇幼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22家。现有职工编制数为1119人,实有在职人员1240人,退休人员325人,离休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0751.67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52.2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51.6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8290.1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9.12 万元,下降 0.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24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1.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91.4万元,增长36.2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增加 。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1.6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52.27万元,增长7.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86.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942.56 万元,下降54.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财政统发转社保,相应支出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56.2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万元,增长22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18年卫生计生系统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4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6 万元,下降26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费用。
4.培训费 0 万元。
5.会议费 0 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20.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2.2 万元,下降 10.4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卫生计生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26.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3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91.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33 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580.97 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1 个,主要是专项项目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189.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