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秦安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县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全县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实施,建设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全县河、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宣传、贯彻涉水法律、法规,做好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加大水利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完善全县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六)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拟订全县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建设规程、规范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主要环节的资质管理,严格程序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实施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
(八)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安监和隐患排查工作。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强化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抓好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水务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县水务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水务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和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和全县防洪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抗旱防洪工作,对县内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水务局内设办公室,下设防汛办、水保局、水利勘察设计队、建管站、水政办、供水总站、抗旱服务队、质安站、东坪电灌管理所、西大渠灌区管理所、苏家峡水库管理所、物资站、机电厂等13个基层站所,2018年年初实有在职人员224人,退休人员67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51.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53.69万元,增长25.32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3.69万元,具体是: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120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43.8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465.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205.81万元,增长14.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
2018年项目支出3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47.88万元,增长30.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增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3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81 万元。
2.农林水支出4570.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09.88万元,增长26.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增加。 。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我单位非税收入50万元。主要是水资源费收入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费用。
4.培训费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6万元,增长1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业务增加。
5.会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严控会议会期、规模和地点,严格按会议费管理制度执行会议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49.9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