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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06729574986674 时间:2019-01-2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严格落实国土规划,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和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全县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严格执行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严格落实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和转让审批登记的审核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总;按规定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
  
  11、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4、负责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和和行业管理政策,拟订测绘规划,管理基础测绘;依法管理地理信息市场。
  
  15、负责全县土地、矿产管理宣传、教育、科级和干部培训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属于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个,下属12个事业单位。单位编制71人,实有人数67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67人(其中:行政16人,其中:机关人员10人、事业人员51人) 。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8.819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27.0552万元,下降61.9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8.8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568.819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9.9448万元,增长9.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5052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0.00万元,为第三次土地地调查项目和农房补充调查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00.00万元,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4.农林水支出0万元。
  
  5.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568.819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1.8722万元,减少5.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机关运行经费等相应节约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我单位非税收入50050.0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00万元,罚没收入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0.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外出业务培训增加。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27.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20万元,增加2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次数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车补的发放)。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82.0773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无专项业务经费。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秦安县2019年国土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