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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统计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索引号:1606880993640263 时间:2019-01-2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统计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政策、规划,省、市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改革建设规划和统计制度,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统计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乡镇和有关单位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负责研究和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研究制定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1%人口抽样、劳动力、文化产业、R&D资源、投入产出及社情民意等专项调查,统计、整理并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数据。
  4、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源,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核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核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乡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统计局成立于1980年7月,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投资股、商业股、工业股、农业股、财务股,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3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24.56万元,增加1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养老保险、公务交通补贴列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4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241.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56万元,增加1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公务交通补贴列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56 万元,增加1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公务交通补贴列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万元。
  3.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5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241.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56万元,增加1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公务交通补贴列入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秦安县统计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