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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06881070762452 时间:2019-01-2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司法局2019年预算
  
  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秦安县司法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七)监督和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工作。
  
  (九)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秦安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宣教股、公律股、法援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基层股等6个机构。我局编制107名,其中行政51名,事业56名,在职人员81名,其中行政35名,事业46名,离退休人员12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6.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5.66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业务办案费用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66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866.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5.66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业务办案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6.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5.66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业务办案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万元, 比2018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增资。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866.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5.66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工资及业务办案费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3.22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秦安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秦安县2019年司法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