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组织、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反邪教斗争不断深入。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组织开展公路、输油气管道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及护路护线等专项组工作的检查考核。
10、加强基层国家安全人民防范组织建设,有效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切实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外交等各方面利益和安全。
12、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3、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4、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2018年单位编制16人,年底单位实有人数11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13人(其中:副县1人,正科5人,副科2人,科员5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2.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77万元,增长18.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37.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4.23万元,减少24.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8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5.14 万元,增长41.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05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7.9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2.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