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我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活动制度和参政议政机制,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建立资料档案,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4、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问题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发展经济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络海外有关民间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眷属的接待服务和联络联谊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发挥民间商会作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建立档案,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培养和建立一支拥护党的领导的非公经济积极分子队伍。
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拔、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县委统战部为副县级行政建制。内设机构:对台工作办公室(股级)。县委统战部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长一名,副部长1名,非领导职数3名。另核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资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06.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资。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12.5万元,为宗教人士生活补助,党外人士津贴及南关清真寺维修费等。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4.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2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96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8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