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国家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领导和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全县重大行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三)组织、指导、指挥、协调或承担各类重大刑事、经济、涉毒等案件的侦破。
(四)全面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行为;负责领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六)负责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管理、指导、监管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指导。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十)负责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的收容、治疗和管理。
(十一)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做好城市防暴和治安巡逻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十四)做好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和后勤保障的现代化建设,抓好警务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部队;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秦安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十八)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做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教育训练、宣传、绩效考评和离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现有编制363人,其中行政编制数200人,事业编制数163人。实有民警338人。全局共有机构38个,其中纪委1个,内设机构17个,派出所19个,监管场所1个。另外,我局现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62人,机关工人6人。离退休人员62人,遗属补助人员16人,精简下放人员4人。执行会计制度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499.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39.15万元,增长19.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两项津贴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49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3626.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7.66 万元,增长2.7 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民警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873.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02.1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7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41.49 万元,增长27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警两项津贴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4499.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96.34万元,增加32.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年初预算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57.18 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财政统发转社保。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我单位非税收入202.3万元。主要是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保安员资格考试费,公安罚没收入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较往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压缩此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0万元,较往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费用。
4.培训费7.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5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
5.会议费0万元,比较2018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严控会议会期、规模和地点,严格按会议费管理制度执行会议费开支。
6.机关运行经费21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9.52 万元,增加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纳入公务交通补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2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6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792.26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7 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3.65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7个,涉及873.65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9.4 %。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秦安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秦安县公安局
2019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