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实施全县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负责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4.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全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工作。
6.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组织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7.负责房屋征收评估及征收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
9.负责做好全县房屋征收安置房的统筹、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安置房总量的测算,并协调办理相关产权注销、登记工作。
10.负责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机构设置
1..秦安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其中领导职数3人,现实有工作人员25人,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地址:秦安县住建局二楼。
2.秦安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内设机构6个,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征收补偿股、安置管理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0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711万元,增长41%,增长主要原因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26.0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711万元,增长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26.09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0.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增加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796 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0个,涉及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