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宣传国家食品药品政策。
2.负责消费、流通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开展消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报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4.负责监督管理、报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信息。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管。
6.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报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7.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8.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9.贯彻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10.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
11.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12.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餐饮消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13.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5个股室,直属单位2个(秦安县食品药品稽查局、秦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及17个派出机构(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4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10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044万元.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本预算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 。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10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万元。
(四)非税收入:
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7万元。
3.培训费1.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6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4万元。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