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指导和布局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好农村市场,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2)为农业生产服务。按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实施管理,组织和协调,草拟制订管理办法。
(3)为农村和农民服务。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为发展"三高"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4)对废旧物资回收和烟花炮竹工作实施管理,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配合公安部门对废旧物资经营点和烟花炮竹经营点进行检查,堵塞治安漏洞。
(5)宣传国家关于农药农资农膜质量要求,配合工商、管理部门管好农资市场,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6)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网点及大型商场的设置规划、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规划。
(7)代表县级联社参与省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各项活动,组织对县、乡村技术交流,促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发展。
(8)管理直属企业的资产、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能,指导基层社管好用好其所属的社有资产,理顺和化解债权债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9)负责我县"三防"抢险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1人,其中退休人员4人,在职人员7人,设为一室三股,办公室(财务股)、合作股、综合业务股、产业科技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8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下降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费用、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82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64.8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下降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费用、在职人员、退休人员。
(二)项目支出
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下降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费用、在职人员、退休人员。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秦安县供销联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