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组织、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反邪教斗争不断深入。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组织开展公路、输油气管道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及护路护线等专项组工作的检查考核。
10、加强基层国家安全人民防范组织建设,有效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切实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外交等各方面利益和安全。
12、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3、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4、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2019年单位编制19人,年底单位实有人数11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13人(其中:正科4人,副科2人,科员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4.46万元,下降28.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58.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0.54万元,增长14.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4.46万元,下降28.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3.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督查接待增加。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4.培训费0.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83万元,增长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业务增加。
5.机关运行经费11.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05万元,下降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8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83.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