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地情研究,收集、整理、挖掘我县各个历史时期的山川地貌,风土人情及社会发展状况。开办秦安地情网,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3.制定、实施二轮《秦安县志》编纂与续修方案,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时限编修和续修《秦安县志》。
4.审定修改规范县级各部门在编的专业志规划,指导专业志编纂、出版和续修工作。
5.指导县级部门、各镇编撰专业志、镇志、村志和厂矿志,负责其终审工作。
6.搜集、整理、校点旧志。
7.总结交流修志工作经验,开展方志理论研究。
8.编纂出版《秦安年鉴》,指导、评审、验收县级各专业年鉴。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0年我中心预算公开单位仅1个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即办公室本级。为事业单位.
本单位编制数为9人,年末实有人数为10人,其中:在职干部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9人,事业干部1人),退休人员2人,遗属人员1人;独立编制机构数共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秦安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根据部门决算有关规定,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1户,即局本级,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16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5.7199万元,减少33.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1人调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1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10.16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5.7199万元,减少33.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1人调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20年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16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5.7199万元,减少33.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1人调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无公务接待费。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培训费0.66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6359万元,减少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业务减少。
5.无会议费。
6.机关运行经费13.710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57906万元,增加42.2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83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