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秦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的保障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2月16日成立,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建制,核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人员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一级科员1人。下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科级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实有人员4人,其中:主任1人,职员3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4.44万元(为新增单位,无2019年度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4.44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04.5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项目支出71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9.89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55万元。
2.财政专项支出719.8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无公务接待费。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培训费0.63万元。
5.无会议费。
6.机关运行经费12.2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10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9.89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3个,涉及719.89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