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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2021年民政局预算公开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4-00413 时间:2021-02-2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2021年民政局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检等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和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设置和数字地名建设工作;负责重要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县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负责县级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婚俗改革,指导全县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
(七)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推进全县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县行政区划图。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财务与统计、信息、宣传、理论研究、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审议、办理和答复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和机关后勤保障、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二)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务股。牵头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三)区划地名股。负责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
(四)政务服务股。承担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审批和“放管服”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变更等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县政府政务大厅县民政局窗口工作。
(五)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人员情况
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2.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5.36万元,增长48.34%,原因是2021年将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2.29万元。具体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29万元,农林水支出214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78.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36万元,增加7.2%,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344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80万元,其他农村社会救助支出50万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0万元,增长156.72%,原因是2021年将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列入财政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36万元,增长4.39%,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21年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
3.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96万元,增长96%,原因是预算增加。
4.2021年培训费3.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1万元,增长52.36%,原因是预算增加。
5.2021年会议费0万元。
6.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8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76 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490.5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民政事务管理:指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最低生活保障: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5、其他生活救助:指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秦安县2021年民政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