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甘肃政府服务网-秦安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3-00261 时间:2021-12-2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附件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畜产品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动植物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系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农业技术(农口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技术(农口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编制全局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开展农业教育培训、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计财股。负责全局农业项目及部、省、市列项目的计划、申报、实施监督;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新技术及农业项目、人才、资金引进工作;负责全局劳动工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政务服务股。负责全县农药、兽药经营许可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权责清单网上动态维护、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服工作的衔接、协调和落实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信息、市场经济信息收集、预测、发布及农村跑市场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六)农田基建股。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七)乡村建设股。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全县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

(八)政策与改革股。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协调农村三农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九)发展规划与产业股。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走出去工作。争取农业对外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39.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131.32万元,下降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22年项目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739.3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746.36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3.68万元,增长3.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9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235万元,下降19.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 。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农林水支出 3739.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131.32万元,下降3.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有所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与2021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9.65万元,下降96.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用车量减少。

4.培训费 24.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0.6万元,增长2.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各场站培训增加。

5.会议费0万元。2021年相同。

6.机关运行经费351.9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1.4万元,增长1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防疫用品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2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9.5 万元。

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56.1 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 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3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 4个,涉及993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 100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