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附件
秦安县天水知音律师事务所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5号》、《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机构设置
天水知音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律师工作室等2个机构。我所编制6名,其中事业5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3.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0万元 。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我单位非税收入20万元。主要是法律服务收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 0 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