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兴丰镇人民政府2026年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深化各项体制改革,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制定和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进“三农”服务和精准扶贫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四)完善基层审批服务。推进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发展,加强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 “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健康、住房保障、劳动就业等各项公共服务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五)加强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落实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建立党的建设、综治管理、社区治理、城镇管理、综合执法、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一体化的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整合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加强对派驻机构统筹协调,强化对区域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
(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推进村社居民自治,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社居民和各类组织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兴丰镇设置党政内设机构4个,具体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兴丰镇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兴丰镇设置事业单位 4个,具体为:综合执法队,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022.5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1022.5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2.5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1022.5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018.93万元,占99.64%; 项目支出3.6万元,占0.36 %; 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022.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0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1018.9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85.39万元,增长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9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12.47万元,减少9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预算减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类) 纪检监察事务( 款) 派驻派出机构( 项)2026 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4.8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4 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8.66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0.75万元,增长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次数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无会议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5.23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110.41万元,下降6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预算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万元。
2026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0.7103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3.55平方米,价值204.181443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20.7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政府性基金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6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
1、项目概况:财政事业费
2、立项依据:财政事业费项目是保障兴丰镇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履行各项行政职能的基本经费来源。该项目资金为辖区内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等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
3、实施主体:兴丰镇人民政府
4、实施周期:2026年全年
5、实施计划:按照项目预算和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发挥实效。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6、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2026年度预算安排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维护财政事业的正常运转。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1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36%。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1个,完成率为58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项目支出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5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60.3 %。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5个,完成率为65%。“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绩效目标指标值完成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受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绩效目标指标值未能如期完成。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通报整改情况。。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 59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58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按时报送财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决算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评结果显示,大部分项目能够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顺利推进,取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仍有少数项目因受各种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需在后续工作中加强管理和改进。针对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项目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评价结果的应用,有效提高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无盘活财政资金。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是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秦安县兴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