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秦安县委办公室、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42号)文件,教育系统职责如下: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细则。
(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局直学校和学区党的建设工作。
(三)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与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四)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六)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评估等工作,指导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机制的实施工作;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局直学校和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培训、评优选先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师招聘、人才引进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校长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中职)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落实全县教育科学研究、科技教育、教学装备、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宣传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文明校园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学校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教育系统有独立核算机构43个,其中高级中学4所,完全中学2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独立初中6所,局直小学5所,乡镇学区17个,幼儿园4所,校外活动中心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局机关、教研室。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447人,其中:行政运行7人,学前教育172人,小学教育4066人,初中教育795人,高中教育1032人,其他普通教育46人,中等职业教育310人,特殊学校教育19人,另有,其他人员660人(精简7人,遗属补助550人,退职1人,代课教师61人,代课教师退休41人)。年末实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437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36人。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9544人。2023年年末实有学生65219名,其中:小学生26695名,初中生14633名,高中生10172名,职业高中生3334名,特教学校学生82名,有在园幼儿10303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秦安县教育局机关 | 23 | 秦安县兴国学区 |
2 | 秦安县教育局教研室 | 24 | 秦安县莲花学区 |
3 | 秦安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 25 | 秦安县西川学区 |
4 | 秦安县第一幼儿园 | 26 | 秦安县郭嘉学区 |
5 | 秦安县第二幼儿园 | 27 | 秦安县陇城学区 |
6 | 秦安县第一中学 | 28 | 秦安县千户学区 |
7 | 秦安县第二中学 | 29 | 秦安县云山学区 |
8 | 秦安县第三中学 | 30 | 秦安县王尹学区 |
9 | 秦安县第四中学 | 31 | 秦安县兴丰学区 |
10 | 秦安县第五中学 | 32 | 秦安县中山学区 |
11 | 秦安县西川中学 | 33 | 秦安县王窑学区 |
12 | 秦安县郭嘉中学 | 34 | 秦安县五营学区 |
13 | 秦安县魏店中学 | 35 | 秦安县刘坪学区 |
14 | 秦安县王尹中学 | 36 | 秦安县叶堡学区 |
15 | 秦安县古城农中 | 37 | 秦安县安伏学区 |
16 | 秦安县兴国镇初级中学 | 38 | 秦安县魏店伏学区 |
17 | 秦安县桥南初级中学 | 39 | 秦安县王铺学区 |
18 | 秦安县兴国镇第一小学 | 40 | 秦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19 | 秦安县兴国镇第二小学 | 41 | 秦安县特殊教育学校 |
20 | 秦安县兴国镇第三小学 | 42 | 秦安县第三幼儿园 |
21 | 秦安县兴国镇第四小学 | 43 | 秦安县第四幼儿园 |
22 | 秦安县兴国镇第五小学 |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95375.9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 95375.97 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0263.10万元,占94.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上年结转收入5112.88万元,占5.36%。
其他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 95375.97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86965.08万元,占91.18%;项目支出3298.08万元,占3.46%;上年结转5112.88万元,占5.36%。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90263.10 万元,包括:教育支出6969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1.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4.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86965.08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49.10 万元,增长2.2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招聘教师及实施基层教师中高级职称评聘后人员工资的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4126.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283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298.02 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09.9万元,减少13.3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班主任领导岗位津贴中包含2022年秋季的数据。
其他项目11 个,主要是2023年转移支付项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普通高中免学杂费项目、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经费项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班主任领导岗位津贴项目、中小学代课人员养老补助项目、高考学考中考补助经费项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非税收入项目。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24 年预算数为6524.72万元。
2.小学教育2024年预算数为41143.78万元。
3.学前教育2024年预算数为3002.98万元。
4.高中教育2024年预算数为10875.76万元。
5.初中教育2024年预算数为8805.14万元。
6.中等职业教育2024年预算数为4193.57万元。
7.特殊学校教育2024年预算数为228.51万元。‘
8.其他教育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
9.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757.39万元。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8902.11万元。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612.34万元。
12.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3651.97万元。
13.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14.19万元。
14.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6634.81万元。
1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9.75万元。
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0.7万元。
17.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41万元。
18.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24年预算数为0.06万元。
19.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76万元。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68 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1.68 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1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接待人数减少,费用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 培训费797.5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63.44 万元,增长7.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中高级职称晋升,新增聘用教师。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1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个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437.5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1437.50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转资金较多,其中:2024年保教费597.9万元,高中免学费3.4万元,中职免学费162.6万元,结转661.92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8 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1855.7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101.71 平方米,价值2727.7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132.11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597.9万元。其中: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计划征收597.9。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广大教师踊跃投身农村教育事业,不断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努力提升农村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8〕48号)和《天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70号)精神,在我县农村各级各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过对2024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摸底,其中符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3242人,全年预期发放补助1556.1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已下达资金778.08万元(200元/月/人),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中央、省级按每人每月200元下达资金,市级按每人每月50元下达资金,县级财政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2024年尚需县级配套资金583.56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5〕152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8〕48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170号)精神。从2014年开始在农村各级各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所需资金分别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按照比例承担。
3、实施主体: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对象为我县农村各级各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岗教职工,包括经国家“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招考教师,以及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招考教师。城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县七小、八小、九小、十小、西川中心小学、西川中学、神明川小学及所属幼儿园)教师(含借调教师)不在补贴范围内。
4、实施周期:以年度为单位,分季度四次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5、实施计划:类别划分:按照乡镇(学校)所在地距县城远近程度,将乡镇(独立核算学校)划分为四个类别。
一类:兴国镇、西川镇、古城农中、秦安三中、郭嘉中学、王尹中学
二类:王尹镇、刘坪镇
三类:叶堡镇、安伏镇、郭嘉镇、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魏店中学
四类:王窑镇、千户镇、云山镇、兴丰镇、中山镇、魏店镇、王铺镇
补助标准:
一类乡镇(学校)补助596人,平均每人308元/月;二类乡镇(学校)补助327人,平均每人358元/月;三类乡镇(学校)补助1450人,平均每人408元/月;四类乡镇(学校)补助1116人,平均每人458元/月。
6、年度预算安排:对2024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摸底,其中符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3242人,全年预期发放补助1556.16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进一步改善了乡村教师待遇,促进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使乡村教师队伍更加稳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按照中央、省、市、县下达的资金为基准,按季度统一核拨。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5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52个,公开率为10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教育系统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52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 %。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2个,完成率为100 %。开展教育系统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5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 %。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2个,完成率为100 %。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绩效自评项目共52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41个,项目支出1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照上级部门安排,100%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无盘活财政资金,2024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0 个,与去年持平。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 12个、三级指标1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1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秦安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1.秦安县教育系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秦安县教育系统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