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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5-00125 时间:2025-01-26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相关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五) 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监察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 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十) 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 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二) 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使用,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十四)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

(十五)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鼓励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 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八) 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

(十九) 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 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一)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本单位共股室17个,17个乡镇派出机构,现有干部职工180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有直属事业单位两个,分别为:秦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秦安县质量技术检测所。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650.4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650.45万元(详见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0.45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650.45万元(详见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2647.45万元, 99% 项目支出3万元,占1% 上年结转0万元, 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650.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35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7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2647.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 45万元,增长(下降)2%,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压缩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5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39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万元主要食品药品口监管补助专项资金

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万元)。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1.32万元。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2024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54.76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5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0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594平方米,价值584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8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2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35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40万元主要为市场监管罚没收入、药品监督罚没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为运转类项目,未安排重点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单位管理转移支付。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3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3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个。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0.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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