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畅通。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年度初检初审和送检工作。
4、负责“五小”车辆及驾驶员注册入户和驾驶证办理。
5、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教育及宣传阵地的建立、组织工作。
6、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教育和处罚违法当事人。
7、指导和落实有关单位和安委会的安全管理工作。
8、承担重大节会、旅游热线的交通安全保障和交通警卫任务。
9、按规定足额征收、上解安全管理费和车辆管理规费。
10、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秦安县交警大队内设综合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分所、秩序宣传中队、城区中队、莲花中队、道路中队、郭嘉中队、法制中队和指挥中心,承担着全县国省道及县乡主干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2、秦安县交警队人员编制为23人,退休5人,其中在职编制17人,其中党员17人。占总人数的18 %,大专以上学历17人,占总数的100%,平均年龄43岁。配备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教导员1人、其他股室主任各1名,有转业干部及辅警121人(其中,从农机管理站借调6人,借调乡镇转业士官10人,招聘辅警人105),工勤6人,共计127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秦安县交警大队支出为1524.1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8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4.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1.46万元,主要是道路交通保障经费紧张。
项目支出643.51万元,用于交通安全保障及智慧交管建设项目。
(一)非税收入
2024年我单位预算非税收入937.2万元。主要是交通罚没款和行政性事业收费。交通罚没收款716.4万元;行政事业收费合计220.8 万元,其中:号牌 1.9万元,行驶证工本费55.6万元,登记证书工本费0.16万元,驾驶证工本费11.3万元,驾驶证许可考试费15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524.41万元,比2023年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1.14万元。主要是道路交通保障经费紧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8.5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8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0.74 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有执勤执法用车6辆,摩托车10辆,大队业务技术用房2000平方米,中队办公用房400平方米,科目二考试场20亩。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20.88万元。
七、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 个,涉及 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 %。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秦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