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秦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在公安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命令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的规章、决定、指示。
2、依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查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3、加强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查处林区的治安案件和《森林法》 第39,42,43,44条规定的行政案件。
4、预防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扑火队伍建设,保卫林业生产安全。
5、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防火、防盗能力。
6、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7、制定森林公安装备标准,参与编制森林公安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协调警用物资的调拨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队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是0平方米。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其中:公务员编制8人,行政工勤1人。退休4人,均属财政供养人数。
三、秦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我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我大队收支总预算209.0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209.0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0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
其他收入 0万元,。
图1:收入预算构成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0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8万元, 占96.10%; 项目支出8.15万元, 占3.90%; 上年结转 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09.03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0.68万元、卫生健康 7.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7万元。
图2: 支出预算构成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200.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35 万元,增长8.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多。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6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3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15万元,增长100 %,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保障运转经费项目没有拉入项目预算。
保障运转经费 1 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2024 年预算数为209.03万元, 比 2023 年预算增加 24.5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多。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1. 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 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3. 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1.64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12.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较上年增多。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 2024年无会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9.5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6.15万元,下降23.95%,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80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3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7.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0平方米,价值 0 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2辆,价值32.2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2.5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预算,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 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 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无。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 1 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 1%。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无。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 1 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1 个,项目支出0个,转移支付项目 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 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1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12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秦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