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秦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的保障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文电起草、新闻宣传、应急事务处理、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培训、退休干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2、安置股。研究制订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计划,组织实施省、市下达我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信访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3、优抚股。负责拟定全县双拥工作规划,检查、督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的落实和双拥工作任务的完成。组织开展经常性双拥共建活动,协调重大双拥活动。联系驻县部队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开展抢险救灾活动。协调军地间事宜,做好预防和协调处理军警民矛盾纠纷工作。负责与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收集双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烈士评定审核上报和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秦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开展退役军人注去律政策宣传,组织政策调研,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十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各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排摸登记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电话办理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492.8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5492.8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3.74万元,占87.45%;
上年结转收入689.13万元,占12.55%。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5492.8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72.03万元, 占3.13%; 项目支出4631.71万元,占84.32%; 上年结转689.13万元,占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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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4803.7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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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72.0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17万元,增长5.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8.8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支出23.18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租赁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631.7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42.25万元,增长1.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6个,主要是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优抚对象医疗1个,主要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义务兵优待(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495.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2.52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发放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其他优抚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801.8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01.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该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安置(09款)退役士兵安置(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24万元,于2023年相比预算无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安置(09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02项)2024年预算数为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该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安置(09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03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该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优抚对象医疗(14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1项)2024年预算数为61.9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1.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该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24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2.培训费1.4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13万元,增长9.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增长。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3.无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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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7.4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2.48万元,增长24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上级转移支付部分纳入年初预算。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9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卫生健康支出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
项目名称: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
1、项目概况:目前,我县符合规定补助的优抚对象约700人。按照实际报销凭证进行补助。
2、立项依据: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3、实施主体:秦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对上报符合1-6级伤残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住院和门诊费用等方面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6、年度预算安排:61.96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
有效帮助解决预付对象医疗难问题。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2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个,占本单位项目的66.67%。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5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待发放资金所需资料不齐或未到规定发放时间。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9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75%。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个,完成率为55.56%。“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一是待发放资金上级转移支付配套未到位,县级配套资金无法发放;二是由于上级转移支付配套人员与县级配套人员不符,无法配套发放。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建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前期调查与研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知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的规定,将部门当年收支及以前年度结余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编制,同时加强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与检查,规范年初预算的执行,确保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 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2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县财政要求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待决算公开通知下发后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4个,压减率33.33%。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7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1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秦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秦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秦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