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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供销合作社

发布机构:县供销合作社 索引号:1605496559264268 时间:2024-12-0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供销合作社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53号)和《中共秦安县委、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发[2010]18号)精神,设立秦安县供销合作社,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负责全县以农资商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再生资源为重点,覆蓝县、乡、村三级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
  (四)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按照县政府的授权,负责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以及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供应和经菅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工作。
  (六)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扶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八)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人才开发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指导监督全县各级供销合作社对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管理,维护县基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十)代表县供销系统经济组织对外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供销合作社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协助社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自动化办公和信息上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会、计划生育、机关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考核奖惩,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 审计和税务、信贷政策,负责系统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经费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编报系统会计、统计业务报表;负责机关人员工资申报发放、公积金缴纳、医保工作;监督社属企业的基层供销社的财务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储备、供应及农资市场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现代经营网络建设,协调指导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协会建设;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三)合作指导股
  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社属企业和基层社综合业绩考核;负责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和系统项目建设;负责系统企业和社团的设立、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工作。
  (四)产业科技股
  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战略、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改革发展;开展以农产品经纪人、农业实用技术、经商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及认证工作;负责社有资产及系统资产的监管与保值增值;负责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产品特色商品基地建设;负责社属企业目标任务的制订。考核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供销合作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秦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秦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地点:秦安县夜市巷老工商局四楼
  联系方式:0938--6522248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生宝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电话号码:0938--6522248

       单位地址:秦安县兴国镇大东巷原工商局4楼

       邮编:741600  

       邮箱:qaxgx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