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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1606291283718610 时间:2020-11-2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财政局

       秦安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贯彻执行国家彩票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资金。
       (五)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县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办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相关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十三)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
       (十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十六)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监督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收缴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访、安全保密、档案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群团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预算股。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预算草案,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县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工作;负责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以及提出动支预备费建议;负责项目库管理工作;分配下达相关财力性转移支付;负责审核汇总全县财政预算。
       (三)国库股。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统一管理(开设、变更和销户)县级财政性资金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帐户;参与政府性债务相关管理工作。
       (四)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持农业发展政策。承担扶贫开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整合涉农资金;负责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对全县各类扶贫资金的督促指导;承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资金管理。承担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金融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制度;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县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对县属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保障出资人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五)综合股。负责归口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归口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县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归口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教育部门及有关院校的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具体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规划、人防、彩票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土地出让金、住房公积金、彩票公益金的收益分配、监管等有关工作;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承办我县企业税收减免、退库、出口退税建议;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核定;组织协调财政政策草案拟订,审核其他政策草案中的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财政部门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投资、工业、商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企业财务监管有关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对口部门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卫生健康、民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残联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归口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督促指导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归口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六)国有资产管理股。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报告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采购预算编制、审批工作;负责县级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督促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绩效评价会计股。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高级会计师报名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措施;组织并推进绩效目标制定、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和指导县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工作;负责县级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库、专家学者库、监督指导库及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会计质量信息大检查工作。
       (八)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股。负责拟订和执行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目录;承担全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评价工作;承担县级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工作;承担县级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执法执勤用车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管理,负责投资评审工作。
       三、二级机构
       秦安县国库集中收入核算中心、秦安县财政预算事务中心、秦安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秦安县发展投融资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建生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甘肃省秦安县兴国镇太白街14号财政局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741600
       联系电话:0938—6525420 0938—652542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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