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政任〔2025〕3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索振华等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索振华挂职期间任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兴栋挂职期间任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索振华、杨兴栋挂职时间为3年(2025年7月至2028年6月),冯高洋挂职时间延长1年(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秦政任〔2025〕3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索振华等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索振华挂职期间任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兴栋挂职期间任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索振华、杨兴栋挂职时间为3年(2025年7月至2028年6月),冯高洋挂职时间延长1年(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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