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县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了《秦安县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便于领会和贯彻执行,现就《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议部署要求,推动全县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天政发〔202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包括着力稳预期提信心、全力助企解难纾困、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四部分。在稳预期提信心方面提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产业经济提质扩量、助力市场消费快速恢复等措施。在全力助企解难纾困提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大对自主创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在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方面提出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落实好保交楼专向借款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等措施。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提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和经准执法、加强调度管理等措施。《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正文链接:秦政发〔2023〕29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安县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