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根据甘肃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和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文物安全保护相关职责,不断推进文物安全规范化、体系化建设,确保文物安全。
二、主要内容
该《通知》公布了全县208处文物博物馆单位名称,以及其级别、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综合监管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文件链接:秦政办发〔2024〕9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 安全直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