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就秦安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内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秦安”(http://www.qinan.gov.cn)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安县政府办公室(电话:0938—6501943,传真:0938—6510943,电子邮箱:qaxt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除采用传统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外,还积极探索新载体,畅通信息公开网络,灵活多样推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全年通过省统计局信息网16条;市统计局信息网109条;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条。共计1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格见附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格见附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表格见附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从公开效果来看,非涉密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契机,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信息公开与服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发布品种,积极完善并充分利用网络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使统计信息及时广惠于民;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重点抓好重大普查调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