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解读】秦安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清单(二)
产业扶贫政策
行业部门:农业农村局
梳理日期:2019年7月
政策简述:
通过落实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实施一批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帮扶贫困户培育发展六大特色产业,夯实产业增收基础;带动贫困户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增加资产性收入 ,从而实现稳定增收、如期脱贫。
(一)基本概念:
1.六大特色产业:果品、蔬菜、中药材、马铃薯、牛、羊。
2.“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3.资产性收入:产业扶贫项目中专指贫困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得到的保底分红收入。
4.到户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特色产业扶持项目、贫困户资产收益资金入股投资项目、贫困户 “五小”产业扶持项目、天津帮扶贫困户中药材种植项目、天津帮扶贫困户蛋鸭养殖项目等。
贫困户特色产业扶持项目。扶持对象为全县有产业发展需求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标准为:养殖业,每头牛补助3000元,每只羊补助500元,每头猪补助300元,每只育成鸡补助10元,每箱蜂补助300元;林果业,苹果建园每亩补助500元、提质增效每亩补助800元,桃建园每亩补助500元、提质增效每亩补助800元,花椒建园每亩补助200元、提质增效每亩补助400元;种植业,每亩蔬菜补助800元,每亩中药材补助800元,每亩马铃薯补助400元,其它作物每亩补助200元。
1.六大特色产业:果品、蔬菜、中药材、马铃薯、牛、羊。
2.“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3.资产性收入:产业扶贫项目中专指贫困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得到的保底分红收入。
4.到户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特色产业扶持项目、贫困户资产收益资金入股投资项目、贫困户 “五小”产业扶持项目、天津帮扶贫困户中药材种植项目、天津帮扶贫困户蛋鸭养殖项目等。
贫困户特色产业扶持项目。扶持对象为全县有产业发展需求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标准为:养殖业,每头牛补助3000元,每只羊补助500元,每头猪补助300元,每只育成鸡补助10元,每箱蜂补助300元;林果业,苹果建园每亩补助500元、提质增效每亩补助800元,桃建园每亩补助500元、提质增效每亩补助800元,花椒建园每亩补助200元、提质增效每亩补助400元;种植业,每亩蔬菜补助800元,每亩中药材补助800元,每亩马铃薯补助400元,其它作物每亩补助200元。
贫困户资产收益资金入股投资项目。扶持对象为2017年 底未脱贫户,扶持标准为: 4人及4人以下户,配股资金与特色产业扶持资金之和人均不低于5000元,5人及5人以上户,配股资金每户达到2万元,配股资金与特色产业扶持资金之和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配股资金采取固定受益的方式,由承股企业或合作社在3年合同期内每年按股本总额的8%向入股贫困户分红。
贫困户“五小”产业支持项目。扶持对象为有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简称“五小”产业)需求的未脱贫和已脱贫户及新认定的建档立卡户。我县主要对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作坊每户按照经营规模给予最高3000元补助(磨坊、油坊可按照加工量最高补助1万元),小买卖通过扶贫小额信贷扶持,每户3-5万元。
贫困户“五小”产业支持项目。扶持对象为有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简称“五小”产业)需求的未脱贫和已脱贫户及新认定的建档立卡户。我县主要对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作坊每户按照经营规模给予最高3000元补助(磨坊、油坊可按照加工量最高补助1万元),小买卖通过扶贫小额信贷扶持,每户3-5万元。
天津帮扶贫困户蛋鸭养殖项目。使用天津帮扶资金,对全县一、二类低保户和特殊困难户采取“托管代养,保本收益”的增收模式。县财政按每只蛋鸭补助鸭苗购置费30元,户均最低补助1500元、最高补助4500元的标准给予蛋鸭养殖补助,贫困户将蛋鸭养殖事宜全权委托与秦安县博盛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一个养殖周期(1年)每只蛋鸭保底分红6元,一个养殖周期完成后县博盛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返还鸭苗购置补助资金,贫困户每只蛋鸭保本收益36元。
天津帮扶贫困户中药材种植项目。使用天津帮扶资金,扶持王铺、中山、兴丰、云山、千户5镇高山区林果产业起步晚的贫困户种植以冬花、万寿菊为主的中药材,发展林下经济,快速增加产业收入。贫困户种植中药材按500元/亩给予生产资料投入补助,收获后按1500元/亩最低收益由秦安县博盛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保底收购。
5.1户1个科技明白人全覆盖:有产业发展需求的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至少有1名家庭劳动力经过种植或养殖产业技术培训(集中培训5天或入户培训5次),掌握1-2门种植或养殖技能。
6.贫困村农民合作社2个全覆盖:每个贫困村至少有2个运行规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合作社,覆盖种植、养殖产业;有产业的建档立卡户全部入社或被合作社带动。
7.农业保险3个全覆盖:全面落实“一户一单、一户一保、一户一赔”工作要求,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农业保险对全县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贫困户主导种养产业全覆盖、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波动全覆盖。
(二)产业脱贫一批“五有”验收标准:1、有稳定增收产业。(《未脱贫建档立卡户脱贫计划表》反映出:有一定的种植、养殖或“五小”产业经营规模,且可支配收入是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依靠“产业”或“劳务+产业”收入实现脱贫)。2、有到户产业扶贫项目。(项目申报表、协议书、验收表、补助资金支出票据、项目实施照片,入股委托书、股权信息证等项目资料齐全;贫困户对实施项目效果满意,对到户资金能够陈述清楚)。3、有科技明白人培训(村有集中培训花名册或入户培训记录卡、户有科技明白人培训教材及宣传资料)。4、有农业保险(主要产业参加农业保险,有投保单、理赔通知单)。5、有农民合作社带动(明确加入合作社或带动合作社名称以及带动方式、带动收入等)。
(政策解释:刘春科,联系电话13993839801)
天津帮扶贫困户中药材种植项目。使用天津帮扶资金,扶持王铺、中山、兴丰、云山、千户5镇高山区林果产业起步晚的贫困户种植以冬花、万寿菊为主的中药材,发展林下经济,快速增加产业收入。贫困户种植中药材按500元/亩给予生产资料投入补助,收获后按1500元/亩最低收益由秦安县博盛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保底收购。
5.1户1个科技明白人全覆盖:有产业发展需求的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至少有1名家庭劳动力经过种植或养殖产业技术培训(集中培训5天或入户培训5次),掌握1-2门种植或养殖技能。
6.贫困村农民合作社2个全覆盖:每个贫困村至少有2个运行规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合作社,覆盖种植、养殖产业;有产业的建档立卡户全部入社或被合作社带动。
7.农业保险3个全覆盖:全面落实“一户一单、一户一保、一户一赔”工作要求,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农业保险对全县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贫困户主导种养产业全覆盖、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波动全覆盖。
(二)产业脱贫一批“五有”验收标准:1、有稳定增收产业。(《未脱贫建档立卡户脱贫计划表》反映出:有一定的种植、养殖或“五小”产业经营规模,且可支配收入是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依靠“产业”或“劳务+产业”收入实现脱贫)。2、有到户产业扶贫项目。(项目申报表、协议书、验收表、补助资金支出票据、项目实施照片,入股委托书、股权信息证等项目资料齐全;贫困户对实施项目效果满意,对到户资金能够陈述清楚)。3、有科技明白人培训(村有集中培训花名册或入户培训记录卡、户有科技明白人培训教材及宣传资料)。4、有农业保险(主要产业参加农业保险,有投保单、理赔通知单)。5、有农民合作社带动(明确加入合作社或带动合作社名称以及带动方式、带动收入等)。
(政策解释:刘春科,联系电话13993839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