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精心指导下,秦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围绕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生态环境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秦安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制政府建设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坚持每周一例会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环境污染防治法重要内容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认真学习、借鉴、总结其他地区环保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不断优化分局工作机制,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借助“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采取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环保购物袋等多种形式深入推动法治宣传社会面全覆盖,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依托“秦安环保”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开展各类环保知识宣传180余条,拍摄秦安环境保护宣传片一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三)开展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执法人员在环保执法实践中为群众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
二、依法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按照中央、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安排部署,秦安分局进一步简化环保审批手续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一是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审批事项办理监管,落实审批事项进驻和办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19年我分局对负责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认领,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各1项。按照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要求,编制了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在服务窗口公开公示。二是依托县政务大厅搭建的网络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所有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为企业提供了快捷高效服务。2019年,秦安分局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1件,排污许可证核发7件,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2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情况。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和审查等规定,对近年来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始终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原则。
(二)加强环境执法人员能力建设。2019年以来秦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进一步理顺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为加大执法人员业务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具有资格证书,2019年11月分局31名符合年龄要求的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均取得行政执法证。对环保执法工作中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流程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法律法规学习、案例研讨、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研究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规范了环境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环境执法取证、立案能力和水平。此外,秦安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宣扬执法先进典型,提升环保队伍精气神,打造了一支专业素质强、政治素质硬的环保执法队伍。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秦安不断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保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定了《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会议制度》,将重大事项全部列入分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内容;成立了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委员会和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对重大涉法案件由集体研究决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时向上级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确保了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强化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在研究制定秦安分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中,落实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一)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三项制度”,不断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机制。
(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天水市环境执法检查计划》以及《天水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一是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摸各类入河排污口96个,确保全县入河排污口底数清楚,信息明确。二是认真清查和整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全力推进整改。三是根据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秦安分局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8件环境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组织复查复核后,正在申请市级主管部门验收销号。2019年以来,秦安分局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共计22件;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共查封扣押34件环境违法行为。
(三)端正环境执法理念。狠抓干部职工思想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端正执法理念,文明执法。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思想境界,要求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粗暴行事,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大企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2019年以来共收到12369生态环境保护举办热线、市长留言板、网上信访系统、来信来访等环境信访投诉114起,查处114起,查处率100%,结案率100%。
(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秦安分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在秦安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9年11月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区开展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秦安分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被市局推送参加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案卷评比大比武活动,12月份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被推荐为全国生态环境大练兵先进集体。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秦安分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分局执法人员少,执法监管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和比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公示制度,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全面公示,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二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继续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环保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推进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特此报告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
2020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