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标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和省市公安局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主题主线,对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不渝地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贯彻落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法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将法治公安建设贯穿于整个公安工作,不断提高全警法治意识,强化法治引领保障,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依法治理,确保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9年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狠抓依法行政工作。按照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执法为民相关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局党委始终以执法规范化为载体,把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研究制定具体行政执法流程、督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同时,为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采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等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合法和依法行政。
(二)强化措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法治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大对办案部门案卷的前期审核,县局为每个一线办案部门配备了法制员,并出台《秦安县公安局法制员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法制员工作职责,有法制员对本部门办理的案卷进行前期评审,强化了源头监督;二是规范办案流程。进一步梳理、整合、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法规,不断明确行政许可流程、透明行政处罚程序,促使依法行政工作标准化、流程化、可视化;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完善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制度,重点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等方面的监督,设法改进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法制部门对每一起案件都要经过审核后才确定是否立案、结案,并对行政执法案卷日日审、周周清、月月查制度,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每周复查、每月核查,确保程序到位、实体过硬。督察部门定期通过现场抽查、网上评查,监督考核个办案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并定期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共检查执法办案单位25个,抽查案卷650卷,发现执法问题及提出整改意见332条。四是建立法制考核机制。将执法建设与各部门负责人、办案民警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行政复议、公安信访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制度,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合理合法有效,有效避免了瑕疵案件发生。
(三)强化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了更好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我局重点对全局执法民警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轮值轮训形式,组织全局每位民警进行实战培训和业务学习,并根据实际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法律培训和讲座、典型案例点评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切实将“实战实训、战训合一”训练模式贯穿到工作实际中,不断提升全局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尤其是重点对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新刑诉法、新刑法修正案、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常用的重要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全面的学习。2019年,局党委集中学法8次,利用“秦安公安学习大讲堂”开展法制专题培训40期,邀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省委党校、天水师院、天水天秦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知名学者教授、法学专家讲解《行政法》、《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5期,组织参加旁听庭审2次,培训民警465人次,为民警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律基础。目前,我局民警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3人,取得全国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6人、初级以上执法资格342人,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突出实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对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和实施,不断强化各部门执法民警的严格依法办事意识。2019年,我局办理的行政案件未发生因执法程序不到位或程序错误而导致的行政复议被撤销或变更原处罚决定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在实际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范进行办理。2019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19件,办结1320件,其中作出警告32人次,罚款258人次,行政拘留353人次;行政复议5件,市局维持我局决定1件,行政诉讼2件,维持原处罚决定1件,撤销1件。为一线执法部门配发执法记录仪采集站7台,配发执法记录仪200部。
(五)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外,还注重自觉接受其它部门、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不断收集意见建议,切实整改针对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通过开展公开执法,邀请群众参与行政处罚的过程,进一步透明执法、依法行政。同时畅通多种监督渠道,一方面,以权力制约权力,通过纪委、监察、督查、法制部门等机构对公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执法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为社会实时监督公安工作提供便利。严格、系统的监管体制极大促进了公安执法活动的规范性,有力推动了公安法治化进程。
(六)明晰思路,深化执法监督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化为引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切实使每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定可执行、有标准可参照。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将执法规范作为县局一号工程来抓,从全局角度谋篇布局协调推进,多次召开党委会,对执法问题问诊把脉,整改提升。二是围绕秦安县公安局执法工作“八个不够到位”,结合民警单人制作笔录和同步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管理不到位等执法办案八大突出问题,下发文件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在每日网上巡查、质量通报的基础上,每月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以编发通报、下发违法纠正通知书的形式,切实解决执法顽症,守住执法底线。三是建立案件闭环式管理新机制。严把接处警、受立案、案前分析、案件流转、物品管理、案后回访六个关口,确保接处警不出纰漏,受立案及时规范,案前分析精准到位,案件流转全程监督,物品管理网上流转,案后回访积极有效,切实提高标准要求,全面规范执法流程,通过“三位一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监督管理。四是完善公安门户网站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深化执法办案公开,实现行政案件处罚、行政复议决定、重特大交通事故认定等信息面向公众公开,案件办理进程和重点执法环节面向特定对象公开。五是健全完善《秦安县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在执法办案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绝对不诉、无罪判决、错案的,一律由驻局纪检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执法过错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我局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执法主体素质参差。由于执法队伍庞大,执法人员的成分较为复杂,个人的文化素质、法律素养、业务能力等状况不一。一些民警业务不熟悉,个别民警文书制作规范性较差。影响了公安执法形象和权威。
(二)群众工作能力欠缺。有的民警缺乏做群众工作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难于把握民众的思想脉搏;有的民警为谁执法观念模糊,对民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要求重视不够,引发民众对公安机关不信任的抵触情绪。
(三)矛盾纠纷化解乏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本应有村(社区)委、司法、法庭、妇联、民政、信访、公安、综治部门等共同承担,但实际情况是矛盾纠纷调解政出多门、相互推诿,造成由公安机关一家承担的现状,在涉及众多部门共同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公安基层单位协调、联动难度大。
三、今后工作打算及建议
1. 进一步加大民警培训教育。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秦安公安铁军。强化政治建警,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以党建带队建,筑牢坚强战斗堡垒。注重文化育警,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育人民警察职业精神。强化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健全完善公安队伍整训制度,突出实战实用实效,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练兵比武和教育培训,提升民警辅警履职能力。
2.加大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大与司法、法院、妇联、民政、信访及乡镇协调配合,做到资源共享,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全面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治安户长“九大员”作用,切实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3.加快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终身负责制度,发挥律师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公安决策法治化水平。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严格执行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健全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协调配合、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执法管理,推行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保障民警执法权益。建立民警维权案件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救助一体化工作体系,贯彻落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保障办法》,探索建立公安民警救助奖励基金,依法严惩袭警、辱警及恶意投诉、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民警等行为,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围绕重大工作任务,启动战时表彰奖励,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民警荣誉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