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畜牧中心关于政协秦安县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亚明 穆亚伯委员:
“关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提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关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规范管理工作,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回潮反弹,达到长效管理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治旧与控新结合,业主负责、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引导畜禽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一、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
(一)全面排查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及散养户信息。按照省市关于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中心对全县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和散养户开展了动态摸底调查,逐场户建立台账,做到养殖场户底数清;对养殖场户的粪污治理设施逐户开展验收,未建设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做到粪污治理设施情况清,资源化利用情况清。
(二)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督促指导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申办排污许可,按要求建设和完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并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对畜禽养殖专业户,指导其按要求建设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对畜禽散养户,要配建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粪污暂存设施,实现畜禽粪便堆沤还田利用。
二、狠抓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明确要求。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养殖场要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二是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开展排查,加强与直联直报平台数据的比对,对粪污利用不规范、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不配套的规模养殖场,建立台账,督促加快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及时出具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尽快上传至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对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的,将有关信息移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三、加强规模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的服务与指导
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采取畜禽粪便堆沤还田和加工有机肥方式,引导规模养殖场户流转土地或对接周边种植户建立稳定的粪肥供应关系,实现粪污就地就近消纳;督促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要根据粪便污水产生量,建设适宜的贮粪场、污水贮存池或暂存池,以经济实用的发酵腐熟方式为主,实现低成本就近就地自行将粪肥直接还田。
四、加强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管理
一是要以大型养殖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让养殖场户知悉粪污治理的主体责任,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督促规模养殖场通过租赁、协议等方式,落实粪污还田用地;无法足量配套用肥土地的养殖场户,通过粪肥经纪人、有机肥厂落实还田需求。
五、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研究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储备,加快成熟技术模式集成,立足我县实际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研究。培育一批有机肥加工、饲草加工等生态循环企业,开展粪肥收运、促进粪肥还田。加强示范引领,总结提炼一批低成本、可复制、能推广、绿色高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典型、新模式。
秦安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