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杨鑫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进行有效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们把扶持发展大型果蔬贮藏库作为减轻农产品产后损失率、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的关键措施,通过贷款扶持、项目支撑等办法,引导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果蔬冷藏设施,有效实现了农产品产后加工增值,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截止2019年底,全县有果蔬冷藏库78座,总贮藏能力30.73万吨。自2018年10月8日开始,全县结合大棚房问题清理整顿,对包括冷库在内的农业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进行了全面督促整顿,相当一部分果蔬冷库完成了设施农用地备案。2018-2019年,对新建果蔬保鲜库均实行强制农用地备案制度,没用完成农用地备案的坚决不予支持。两年新建22座冷库均取得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通过持续发力,全县78座冷库绝大部分都具备了设施农业地备案手续或建设用地手续。
2020年,对全县新建的18座果蔬保鲜库,均实现设施农用地强制备案制度,目前已有16座在建果蔬保鲜库均取得了合法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下一步,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持续加大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度的督促执行力度,确保全县设施农用地管理更加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