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王存林、靳志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的提案”(第4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植保站等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对高毒禁限用农药、农药标签、进销台帐、假冒过期农药等进行大规模的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3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15件户,累计检查农药标签110个,其中合格标签108个,占98.2%。查处农药、种子违法行为15起,立案9起,结案9起。对存在问题的经销商,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经营不合格农药产品,退回厂家处理。
一、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药经营人员的从业立法规定,严格审核农药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材料,重点对经营场所、存储设施进行实地勘验现场,对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等不达标的,坚决不予办理发证。强化提升农药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増强守法经营意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农药经营从业人员的科学使用指导能力,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县农业生产经营安全、农药使用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集中培训全县农药经营人员258人,印发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8份。使农药经营者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强化农药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二、强化农药市场监管
认真履行农药监管职责,抓好农药市场的监管,严格规范整顿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销售国家禁用农药、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严格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建全农药经营单位档案,督促经营单位健全销售台账,对非法经营的坚决依法取缔,进一步加大农药质量随机抽检范围,尤其对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隐形成分的市场检查,及时与省市农药质量检验部门协作,对违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处罚。
三、引导农民安全用药
加强对经营人员和使用者培训力度,尤其是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病虫害防治组织技术骨干的培训,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进一步提高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全面提升农业安全水平。同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组织专人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宣传技术培训以及农产品质量检验等是否得到认真执行。
总之,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营造好的市场环境努力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