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云霞、蔡爱琴、任新芳、康晓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继续保护秦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案”已收悉,这一建议提的非常及时,准确到位,现答复如下:
秦安县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为了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长效、科学的保护,我县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类传承人进行了造卡登记,建立了档案,成立了秦安小曲协会。目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9类50项,其中国家级名录项目有2项;省级名录项目有7项;市级名录项目有17项;县级名录项目有24项。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7人,其中有国家级1人,省级8人,市级26人,县级2人。扎实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积极推进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支持开展非遗申报、技艺传承、专利申报等工作,推进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建设,不断拓展各级非遗项目保护性生产,加强与学校、企业的合作,对非遗进行研究、创意开发,把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
二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各类非遗保护项目。自2009年起,中央及省级财政先后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拨付了秦安小曲专项保护资金60万元,麦秆编20万元,壳子棍15万元,保证了秦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2016年,我县积极争取到秦安小曲保护项目,项目总投资3967.6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960万元,省级配套130万元,其余为县级自筹。项目占地15.7亩,总建筑面积4949.7平方米,是全县最具规模和规范的非遗传承保护场所,鼓励秦安小曲、蜡花舞、扇鼓舞、壳子混、秦腔等有偿开展非遗项目展示展演,销售彩陶、麦秆编、麦杆画、剪纸、银饰等特色文创产品。
三是拓宽传播渠道,促使民俗民间文化技艺传承发展。为了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进一步加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展演活动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文化进万家”活动,组建“文艺小分队”,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先后深入兴国二小、桥南中学等学校、兴国镇映南社区、刘坪镇墩湾村、中山镇缑湾村等行政村、叶堡镇石节子美术馆,开展了秦安小曲、蜡花舞、剪纸、彩陶制作等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为文化扶贫和脱贫攻坚起到了显著效果。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的频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通过展示与宣传,不断提升秦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的影响力。
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文化事业的支持。
2021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