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
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天水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我市农村太阳能路灯后期维护的建议”的提案(第1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秦安县在持续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投入、补齐民生短板的同时,把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维护作为乡村建设行动一项重要内容,聚焦当前农村太阳能路灯维护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建机制、筹资金、强管护等一系列有力措施,有效解决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健全管护机制。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村委会作为太阳能路灯管理主体,路灯安装交付使用后即为所在村集体公共财产,管理工作由村委会全权负责。同时,安排各镇在已安装太阳能路灯的行政村成立以村委会为单位的管护小组,扩大巡查整治范围,增加日常巡查频率,加强对太阳能路灯的定期检修,及时消除路灯故障。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针对太阳能路灯管护资金短缺的问题,积极整合财政资金,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金额管护,并根据实际情况,按需予以列支拨付,以维护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是加强运行管护。按照村组包抓责任制的管理机制,每村安排1名村委会干部和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将巡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协调建设单位进行及时维修,并积极发动群众力量,组织路灯前农户在各村微信群众及时报告运行情况,同时加大对灯杆上张贴广告、乱涂乱画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全力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健康运行。
感谢你委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