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牟小波、成红梅、张跟德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护林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第15号)已收悉,现在答复如下:
乡镇护林员作为从事山林管护的一支主力军,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县共有专职护林员155人,护林队长每人每月1200元,其他护林员每人每月1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105人,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补助资金8000元,补助资金884万元。为了提高我县护林员工资待遇,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收入,我局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了申请报告。同时,为了调动护林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我局适当的增加了护林队员野外交通费、电话报告费和人身保险等补助标准,划定了管护责任区,并与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合同,靠实了管护责任。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0月10日


